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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共体龙头医院分宜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计

· 2022-09-01

县医共体龙头医院分宜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分宜招字〔2022〕第24-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医共体龙头医院分宜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计;

2、招 标 人:分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项目建设地点:嵩阳路以北、天工大道以西、双创路以南、清风路以东;

4、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嵩阳路以北、天工大道以西、双创路以南、清风路以东,占地面积约120 亩;建筑总面积约100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约5.8亿元;本项目投资:约1250万元。

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计内容为县医共体龙头医院分宜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消防、暖通、弱电工程,节能设计、污水处理、人防工程、电梯设计、医疗管线设计、其它机电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不含二次精装和特殊功能房装修设计)、市政配套设计、室外道路、照明、幕墙照明、园林绿化景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等】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配合设计服务,医院医疗工艺流程(必须符合医感控制要求)专项咨询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提供设计资质证书。

3)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2022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不少于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若投标人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本单位正式职工担任,提供2022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不少于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若投标人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5)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设计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新余市)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 3 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

10)设计服务承诺书:为便于对整个工程项目全程控制,在施工关键环节,设计人应设驻现场代表,并随工程进度调整现场代表专业(设立时间由发包人确定)。(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2830日至202291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92009:30。开标地点: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当日告示牌)。

 3、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六、投标费用和经济补偿

1、设计单位提交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并使用。

2、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设计成果不补偿,投标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的有关准备工作、现场踏勘、设计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分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分宜县万年北路31

联 系 人:甘文满           

联系电话:13807901287

招标代理机构: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余市仰天西大道359号宜和新苑北门东面

联 系 人:彭慧丹       

联系电话:13979076955

电子邮件:2166132975@qq.com

20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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