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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中医院医院整体搬迁服务竞争性磋商

· 2024-06-06

项目概况

医院整体搬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邵武市熙春路华荣豪苑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SW【2024】019号

项目名称:医院整体搬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医院整体搬迁服务

1.00

13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搬迁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邵武市熙春路华荣豪苑二层。

方式:下线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邵武市熙春路熙春公馆10号楼2层裙楼B5-6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邵武市熙春路熙春公馆10号楼2层裙楼B5-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邵武市中医院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医院整体搬迁服务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 医院整体搬迁服务

2 . 项目编号: MZSW 【 2024 】 019 号

3 .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3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3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医院整体搬迁服务

1.00

13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4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7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询价招标文件,地址:邵武市熙春路华荣豪苑二层。

6.2 采购 文件 电子版 价 300 元。 售后不退, 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7 .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09:00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邵武市熙春路熙春公馆10号楼2层裙楼B5-6。

8 .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9 、 联系方式

采购人:邵武市中医院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八一路 270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法:1386007588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电话:13774638977

联系人: 郭女士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邵武市中医院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八一路270号

联系方式:13860075889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电话:13774638977

联系方式:郭女士13774638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 1377463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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