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团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2 月1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HBHJZC20250205-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团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8万元
6、最高限价:9.8万元
7、采购需求:团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2)供应商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供应商需具备工程咨询资信乙级及以上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咨询备案;
(2)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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